银川市第*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银川市第*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以及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预处理池2座、潜流湿地、再生水输水管道、生态调蓄塘*****、岸坡修复工程等。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良田镇,南至银川市第*污水处理厂,北至银川市南绕城,东至森森生态旅游区,西至现有村道。
2.3招标范围:施工*至*标段: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施工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潜流湿地、管道工程等内容;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管道工程、生态调蓄塘等内容;
施工*标段:**************、生态调蓄塘、预处理池等内容.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至*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及建造师、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4依据宁建(建)发【****】**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 日至**** 年**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或更新**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办理自行操作咨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 年 ** 月 ** 日**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楼
联系人:**、冯莎莎
电话:****-*******、***********
**************
**** 年**月 ** 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