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年财政转移支付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年财政转移支付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我单位招标项目“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年财政转移支付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年财政转移支付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第*章 评标办法——2.2.4(1)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信用——企业无不良信用的得 5 分。”
现修改为: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无不良行为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原“第*章 评标办法——2.2.4(2)B人员配置——其他主要人员资历——(3)造价专监 1名:具有全国注册*级造价工程师得 3分,本项最多得 5分。”
现修改为:(3)造价专监 1名:具有全国注册*级造价工程师得 5分,本项最多得 5分。
*、原“第*章 评标办法——2.2.4(2)B人员配置——其他主要人员资历——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分。(0.5~1 分)报价得分最高为分,最低为 0 分。注:得分精确到0.**。”
现修改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分。(0.5~1分)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
报价得分最高为**分,最低为0分。
注:得分精确到0.**。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人:*************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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