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晴家塘公园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善相关前期手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自筹。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晴家塘公园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
2.3 建设规模:1、半场篮球场建设、健身器材安装、绿化景点打造:2、约***米的安全防护栏安装:建设约 **米高3-3.5的石头护坡衬砌:3、建设约**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及室内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
2.7计划总投资:******.**元。
2.8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为浏阳市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中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或经浏阳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备登记的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年9月6日~****年9月**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浏阳市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9月**日**:**(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沙市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浏阳市沙市镇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中标候选人替补为中标单位。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浏阳市沙市镇东门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浏阳市复兴南路城东小区9栋4楼
联系人:***
电 话:***********
相关文档: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