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食堂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 | 撰写人: | *** | (******食堂餐饮服务)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履约地点及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的团队保障”内容有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H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