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形象宣传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N
*、项目名称
制作《******形象宣传片》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关南福星医药园2#楼8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服务类 |
名 称:制作《******形象宣传片》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项目需求书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章项目需求书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制作(其中**日历天内完成第*版制作) 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彭筠、乐清叶(组长)、杨晓漾(业主)
*、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4-9-5
2、评审地点:**************(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取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付清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2、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网》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