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示
********** ****检修静电除尘器本体备品项目
询比价编号:********-**-** ,于****年8月**日在**********行政楼2楼招标室进行评审,最终评审结果如下:
第*成交候选人: *************
第*成交候选人: ************
公示期:自****年9月4日至****年9月6日
招标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62-2132044(商务部)、2132703(纪检室)。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响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价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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