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年深加工***吨精品棒材项目
2、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西墅村东方路5号
3、建设单位:**********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高压除鳞水、轧制废水、水冷废水、探伤废水、冷却塔循环水进浊水系统;浊水系统的除油器反冲洗废水进厂内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的尾水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湟里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湟里河。
5.2本项目加热炉需配套建设加热炉脱硫装置,采用“钙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分别通过25m高103#、1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精轧粉尘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25m高1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锯切工段产生的粉尘配套建设3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精品棒材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
5.3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5.4废钢筋头进入炼钢分厂进行炼钢处理;氧化铁皮、污泥、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送烧结;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库房,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经处理和处置后,无固体废物直接排向外环境。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30万只汽车电子产品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锦程路8号
3:建设单位:常州辉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根据企业发展及产品需要,常州辉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常州市武晋城市资源运营有限公司9477.71平方米厂房,对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拟购置注塑机、超声波焊接机、3D打印机、激光打标机等设备等共计111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只汽车电子产品(20万只汽车换挡器、7万只电子换挡器、2万只电子油门踏板、1万只电子换挡执行器)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废水:本项目租赁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滨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5.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擦拭废气、3D打印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4东、南、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5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报废品、废包装材料、焊接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抹布(HW49)、测试废液(HW49)、废包装桶(HW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HW49)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1081196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800吨隔热条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三勤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新虹橡塑五金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利用约1000平方米自有厂房,购置挤塑线、冷却塔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吨隔热条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2本项目挤塑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修改单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5.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废角料外售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年产30000套木质家具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
3、建设单位:常州市神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武进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采菱港。
5.2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木材加工粉尘(包括开料粉尘、排孔粉尘、开槽粉尘、成型粉尘、打磨抛光粉尘(含机械打磨、人工砂纸打磨))、封边废气、胶合废气、底漆打磨粉尘(含机械打磨、人工砂纸打磨)、喷/滚漆(包括底漆、色漆、面漆)废气、固化废气和危废库废气,其中本项目车间三的木材加工粉尘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封边废气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7#)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2)排放,喷漆和固化废气经3套过滤球+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7#~9#)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2)排放;车间四的木材加工粉尘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3)排放,底漆打磨粉尘(机械打磨、人工砂纸打磨)经中央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4)排放,封边废气、胶合废气、滚漆和固化废气经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6#)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喷漆和固化废气经6套过滤球+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6#)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5)排放;车间五的木材加工粉尘经中央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6)排放,封边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7)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8)排放;车间三的打磨抛光粉尘(人工砂纸打磨)、底漆打磨粉尘(人工砂纸打磨)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底漆打磨粉尘(机械打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四的打磨抛光粉尘(人工砂纸打磨)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3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木材边角料、木屑、废皮革及布料、废胶桶、木材集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漆渣、沾染毒害物质的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0519-86318053
1、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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