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采用询价方式对《孵化器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孵化器宣传视频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人:*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元(大写:****元整);最低限价按照《*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条规定办理,即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采购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内容:根据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实际,在科研院校、优势产业、人才队*、资金扶持、运营管理等方面结合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的相关要求拍摄相关内容并最终完成成片,最终成片要求清晰度*****及以上,时长控制在4分钟内,宣传视频内容审核通过后**日内提交视频初稿。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内完成最终成果提交。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或影视制作策划相关事务的经营许可或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等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公告在*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开发布。
(*)公告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个自然日,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
1、现场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年6月**日**:**前到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部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资料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孵化器宣传视频服务报价清单》(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因法人未能到现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年6月**日**:**;
2、询价地点:*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东段**号)。
*、其他说明
通过询价程序确定的供应商,经与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商*致后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宾市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部(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东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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