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次)
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第*名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号
中标(成交)折扣率(%):**%
第*名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村综合楼
中标(成交)折扣率(%):**%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年 |
完全响应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北淮海时代商城A楼****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梧桐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北淮海时代商城A楼****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公告时间:****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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