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桑曲河(古露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那曲市色尼区****桑曲河(古露段)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那曲市色尼区****桑曲河(古露段)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色发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环保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个标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播撒草种面积****** m²(约***.**亩),建设围栏约*****,建设生态护岸*****;教育及宣传设施若干。种植完成后对其进行围栏封育(约3年),降低人类活动及放牧对植被恢复效果的不利影响,以尽快完成草地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环保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5建设工期:**个月(以开工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近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含*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根据藏建招【****】**号文《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6 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以及《关于进*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
邮 编:******
联 系 人:旦增尼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颇章**栋***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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